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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慈善总会创建5A级社会组织情况报告

润州区慈善总会创建5A级社会组织情况报告
——摘自倪惠民会长在省专家组现场评估会上的汇报

 
  润州区慈善总会于2012年11月获评中国社会组织4A等级。两年多来,我们坚持把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立身之本,把诚信建设作为发展慈善事业的生命。2013年4月,我们在理事会工作报告中提出把4A组织作为新的起点,再用两年时间,争创5A级新目标,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付诸实施。2014年3月,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苏社管(2014)31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认为我会符合申报资格,具备评估条件。经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和区民政局领导同意,我们即着手进行5A级申报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筹备,明确创建任务

  1、成立工作班子,由会长亲自挂帅,秘书长、办公室、财务部、救助部分工负责。
  2、健全各项资料台账,注重档案资料完善。
  3、协调省、市、区民政社团管理机关帮助指导。

  (二)学习文件,明确申报要求

  1、学习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公益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2013年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等相关文件,吃透精神,明确要求。
  2、严格对照标准,自我总结,自我检查,自我评估,完善提高,确保志在必得,创则必成。
  3、严格遵守评估各项规定,做到申报内容真实可靠,材料全面,准确无误,实事求是,决不弄虚作假,积极配合评审组工作,确保评估材料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收集汇总材料,报送申报文本

  1、按照《江苏省基金会评估实施办法》和《2013年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及评分细则》最新评估版本进行评估,自加压力,严格标准。
  2、约请市、区民政局评估专家初审把关。7月15日,市、区民政相关领导,专程听取汇报,查看申报文本和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3、整理装订报送文本。根据基金会评估报送材料目录,对应22个项目装订报送文本,分正、副本,已于8月16日报送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
  4、整理汇总专家组实地查看材料。对应实地查看材料目录共22项,准备佐证资料。
  5、按照“评估指标和评分细则”四大类四级指标144个细目千分考核制,自我评分。
  6、迎接省评审专家实地查看资料。
  实践证明,社会组织评估创建工作,提升了我区慈善组织的品牌效应,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信任,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慈善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总会成立于2006年4月,至今已运行九个年头。九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慈善文化建设、慈善募捐、慈善救助和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四位一体良性发展,综合发展水平走在同行业前列。九年来,共募集资金总收入3114.27万元,实施救助支出1710.29万元,受助贫困人口2.28万余人/户次。
  2009—2014年连续获得江苏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12年荣获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级称号;
  2012年慈善助学项目荣获镇江市委、市政府《镇江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
  2013年荣获《镇江市优秀社会组织》称号;
  2013年荣获民政部《中国慈善信息平台》《慈善透明卓越组织》称号,综合评分名列前茅。2014年继续保持全国前五名位次。

  主要特点

  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监督到位,绩效显著,公信良好。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关键。
  二是社会各界热情参与,爱心奉献——源泉。
  三是坚持探索制度创新,行之有效——活力。
  四是专兼队伍用心做事,主动作为——保证。
  五是依法管理,运作规范,公开透明——生命。

  主要工作:

  (一)传播慈善文化

  1、重视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合力营造舆论氛围,助推各项慈善活动开展;
  2、实施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的意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举措组织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协调推进;
  3、实施我区《慈善文化传播志愿者活动办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文化建设;
  4、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培养树立典型,弘扬慈善精神,彰显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
  5、办好内部刊物和网站,敞开门户,公开信息,展示成果,树立形象。

  (二)组织慈善募捐

  1、每年开展“爱在润州·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655万元;
  2、实施润州区《企业认捐冠名慈善资金接收和鼓励办法》。从2009年以来,先后已有40家企业,签约认捐总额9500万元,每年按5%到帐,到帐资金1040.5万元。
  3、实施润州区《个人或家庭小额冠名慈善基金实施办法》。2013年下半年启动,签约35万元;2014年推开,目前已签约114万元。合计共有149名爱心人士签约,已到帐资金36.46万 元。
  4、组织赈灾等突发事件专项募捐。如汶川、玉树、芦山、鲁甸地震抗灾期间,组织专项募捐总额达256.39万元,全部用于支援灾区。
  5、组织募捐物资、书画等。如接收上海百安居库存家具925件,评估40.82万元;组织募集书画作品250幅,评估200万元。

  (三)实施慈善救助

  1、救助对象:主要是社会性、生理性、突发性等三类特殊困难人群,如孤老、孤儿、残疾人;低保、低收入、优抚家庭特殊困难者;因重大疾病、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殊困难者。全区大约3万人左右。每年按现行救助规定受助人数约5000人/户次。各类困难人群将长期存在,为慈善救助提供了长远需求。
  2、常规项目:助医、助学、助残、助老、助孤、助困、赈灾以及公益援助。
  3、执行依据:省、市、区若干慈善救助办法,各项救助有规可依,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执行救助范围、对象、条件、标准,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公示程序,层层审核把关,接受社会和审计监督。
  4、实施结果:省市区三级合作实施项目13项,九年来共发放救助资金2710.29万元,救助贫困人口达2.28万人/户次,其中省市约1000万元。

  (四)依法强化管理

  1、遵守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等,以及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做到无违法违规行为。
  2、内部管理:《章程》、《资金管理办法》、《救助办法》、《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制度》、《慈善分会活动规则》、《考核管理制度》等。形成可持续工作机制,务实高效开展工作。
  3、财务管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依规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可靠。
  4、监督管理:理事会、监事会监督、《信息公开制度》、《审计制度》、《免税资格申报复审制度》、《社会组织评审、年检制度》等,依规操作,执行良好。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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