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场圃,润州工业园区,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慈善精神,推动我区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继续开展2015年度“爱在润州·慈善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开展“爱在润州·慈善一日捐”活动
全年“慈善一日捐”以慈善“助医、助学、助残、助老、助孤、助困”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募集慈善救助资金,让社会爱心人士从行善中彰显优良传统美德,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从慈善中感受人间真情。倡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捐款额度为:县处级干部800元,乡局级干部500元,一般干部200—300元,职工100—200元,倡导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单位)节省办公费、接待费、会议费一次性捐款,倡导各类企业一次性捐款。
二、继续推进企业认捐冠名慈善资金履行协议工作
截止2014年已签约的企业,认捐总额在9500万元,每年5%付捐到帐。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认捐冠名慈善资金接收和鼓励办法》和《企业认捐履行协议实施细则》,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切实提高企业认捐签约率和履约率。
三、继续大力倡导个人或家庭参与小额冠名慈善基金
去年已有150多个个人或家庭参与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根据实际情况,要把起点1万元,分期注入,一定五年,定向用于社会救助的工作做好,接受捐赠人社会公众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机关各部门、各慈善分会、各理事单位、各级工商联、商会等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协助做好报名、登记、签约工作,力争小额冠名基金取得新的突破。
四、加强领导确保完成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有关指示精神,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动员,指定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具体落实;要掌握募捐工作政策原则,注意劝募方法,做到依法操作,合法规范;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界爱心人士、企业(单位)自愿捐赠,禁止摊派和变相摊派,不得代扣代收;各级领导干部、党团员要主动捐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今年“慈善一日捐”工作要求在5月中旬到6月下旬告一段落,小额冠名工作同时进行,认捐企业当年5%到帐工作要求在十月底完成任务,以确保全区募捐和社会救助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单位集中募集的善款要如数全额解缴区慈善总会基金专户,由区慈善总会统一开据捐赠专用收据,并颁发《慈善捐赠证书》,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善款。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单位在内部张榜公布捐款人捐款数额,区慈善总会在自办网站统一集中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宣传媒体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突出宣传“乐善好施、奉献大爱”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浓厚慈善氛围。区慈善总会、区民政局和各慈善分会要加强协调服务工作,定期通报进度,做好善款接收、管理和项目救助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
润州区慈善总会地址:三茅宫社区服务中心院内
电 话:80611010 联系人:朱跃新、陆冬梅
开户名称:镇江市润州区财政专户
开户行:江苏银行润州支行
捐赠账号:000256900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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