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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社区(村)慈善工作站 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转发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关于大力推进全区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场圃,润州工业园区,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关于大力推进全区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办公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
 

关于大力推进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实施意见


区民政局   区慈善总会
 

        根据省相关工作要求及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镇办发(2014)42号《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全区社区(村)建立慈善工作站,更好更直接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社区(村)慈善工作站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规定》明确要求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近期国务院、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要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省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形成县(市、区)、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布局合理,层级多元,广泛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加强社区(村)级慈善组织建设,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健全基层社会救助体系的迫切任务,也是立德行善、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区慈善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基层慈善力量仍然较为薄弱,尚未实现社区(村)慈善组织的全覆盖,制约了我区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止,各街道及工业园区要把加快推进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作为近阶段慈善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着力推进。
        二、明确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慈善人民办,办好慈善为人民”的工作方针,大力传播“我慈善我光荣”的现代慈善理念,加快推进慈善组织向社区(村)延伸,不断拓展慈善事业的领域和空间,努力开创我区慈善事业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今年9月至第四季度,各街道、工业园区完成试点社区(村)慈善工作站的基础上,全区社区(村)2015年12月上旬前全面建成慈善工作站(标识和牌匾由区慈善总会统一定制并配发)。社区(村)慈善工作站要确保做到“六有”:有组织、有制度、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基金、有档案管理。
       (三)工作体系。区慈善总会与街道、工业园区慈善分会、社区(村)慈善工作站之间形成“一级法人(区慈善总会)、二级管理(街道、工业园区慈善分会)、三级结点(社区(村)慈善工作站)”的工作网络。街道、工业园区慈善分会为区慈善总会的分支机构。社区(村)成立慈善工作站,为街道、工业园区慈善分会的工作机构,在社区(村)党组织和社区(村)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慈善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XX街道慈善分会XX社区(村)工作站。站长可由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或社区(村)委会主任兼任,副站长可在群众威望较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现职社区(村)干部或退下来的老同志中选聘,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工作站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可由社区(村)委会会计或其他干部担任。
       (四)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工作职责
        1、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2、多渠道筹募善款,建立社区(村)慈善基金,为开展本区域慈善救助创造必要条件。
        3、收集有关民生情况,特别是困难群众救助需求信息,为慈善救助提供依据。
        4、按照相关救助办法,对本社区(村)范围内的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依程序严格审核审批,及时实施救助。
        5、组织指导义工队伍,开展经常性慈善公益服务。
        6、配合上级慈善组织在本社区(村)开展各项慈善工作。
        三、明确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工作步骤
        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主要有四个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社区(村)制定建立慈善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召开社区(村)领导班子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相关文件、制度、材料等。
        2、宣传发动阶段,通过社区(村)宣传栏、广播、公开信及上门入户等形式,深入社区(村)范围内的机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居(村)民家中,广泛宣传建立慈善工作站的目的、意义、作用,深入动员大家积极参与慈善,为建设工作营造浓烈氛围。
        3、组织募捐阶段,建立社区(村)慈善工作站主要从以下方面募集资金。一是组织动员社区(村)范围内的机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捐款。二是组织动员社区(村)内外的有经济实力的爱心人士捐赠。三是组织动员本社区(村)普通居(村)民,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互济精神,开展慈善捐赠。要严格遵循“积极鼓励,自愿捐赠”的原则,禁止强捐、索捐和变相摊派等行为,着力提高居(村)民捐赠的参与率,切实打造全民慈善,真正使慈善文化深入千家万户。已参加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日捐”捐款人员,所在社区(村)成立慈善工作站时不再向其募集捐款。
        4、成立大会阶段,主要是召开慈善工作站成立大会,推选工作站机构人选,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现场捐赠,新当选站长及上级慈善组织领导讲话等议程。
        四、确保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1、积极开展慈善募捐。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在成立阶段及建站以后都应积极多渠道、多途径地募集慈善资金,全力做大社区(村)慈善工作站资金盘子。接受各项慈善捐赠应依规开具由区慈善总会提供的全省统一的慈善事业捐赠收据。
        2、切实加强善款管理。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募集的慈善资金,全部汇入区慈善总会账户,由区慈善总会交由区财政按一定的年利率保值增值,实行专款专存,专户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募集到的慈善资金,由工作站按规定使用,用于救助本社区(村)困难群众,也可用于资助本社区(村)慈善超市和公益项目建设。各街道及工业园区慈善分会为社区(村)慈善工作站设立专户,社区(村)不设慈善账户,慈善工作站使用救助资金必须提交申请,按相关规定审核审批。
        3、严格慈善救助程序。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应根据量入为出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年度救助计划,明确救助对象、条件和标准。主要应对本社区(村)范围内,遭逢大病、灾祸等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性救助,对申请救助的对象应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4、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必须制定和执行工作规则、资金管理、慈善救助等制度,严格遵守区慈善总会《章程》及各项管理规定。要严格财务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主动接受审计机构审计。各街道及工业园区慈善分会每半年检查一次慈善工作站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设立慈善信息公示栏,及时、准确、详细的向社会公布善款募集、救助情况,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五、形成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工作合力
        1、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工)委、办事处(园区)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建立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及工业园区慈善分会和各社区(村),都要将慈善工作站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村)都要成立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领导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领导具体抓,切实抓紧抓好慈善工作站建设各项工作。各街道及工业园区慈善分会要密切配合,指导社区(村)做好制定实施方案、宣传发动、组织募捐、成立大会等各阶段的工作,确保社区(村)慈善工作站建设的顺利开展。
         3、强化协调配合。新闻媒体要搞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搞好服务;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要全程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为我区慈善工作站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4、落实考核机制。12月中下旬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民政、慈善总会联合对工作站建设情况进行达标验收,并及时通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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