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根据民政部出台实施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的诸多信息将必须向社会公开,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事业”。
润州区慈善总会全体人员对《办法》的26条认真逐条学习,深刻体会,集中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出台实施的《办法》,在信息公开诸多方面都对慈善组织进行了全面规范与要求。对慈善组织来说,是约束更是机遇,既可以形成对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的有效监督,提升公信力,又将为慈善组织扩大影响力提供更大的空间。通过信息公开,让更多的公众进一步了解慈善组织,对扩大组织的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都有重要作用。
区慈善总会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办法》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管,管好、用好公益资产,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从更广、更深、更专业角度,积极参与精准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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