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慈善救助项目11项,其中,市、区共同实施项目7项,市级慈善用于我区救助资金126.47万元,区本级实施项目4项,救助资金82.6万元,市区两级共支出救助资金293.22万元,区本级当年支出救助资金178.63万元。
1、“助困温暖行动”项目:2011年元旦到春节前,与市慈善总会共同实施救助低保户、低边户生活困难群众175户,救助总额38.3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6.88万元。
2、“助医阳光行动”项目:贯彻实施市“慈善助医”、“青少年白血病救助”、“儿童大病救助”等救助规定,根据不同类型特困疾患者给予慈善救助。年度内结算救助资金37.25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3.46万元,救助受益达2998人次。
3、“助学圆梦行动”项目:贯彻实施市“慈善助学管理办法”,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家庭大学新生、高中、职高新生,给予一次性慈善救助;对孤儿学生(含小学)给予生活费救助,当年受助学生达328人,救助总额62.9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5.16万元。
4、“助老敬老行动”项目:贯彻实施市“慈善资金助老服务实施办法”,为辖区内贫困高龄重病、残疾居家老人提供家政助老服务,年内先后三次与家政公司结算资金5.79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32万元,全区已有50名贫困老人享受到慈善向家政公司购买的服务。
5、“助孤希望行动”项目:贯彻实施省市有关社会散养孤儿生活费救助规定,受助孤儿13名,每人每年7200元,按季发放,救助总额8.16万元,区本级支出2.45万元。
6、“慈善临时救助行动”项目:贯彻实施市“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和区“临时救助办法”,对因突发性灾难、临时性、应急性的特困群众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救助,市区共同救助248户,救助69.705万元,区本级支出35.61万元。
此外,新增企业职工救助2人,救助总额4000元,区本级支出1600元。
7、设立基层临时救助资金项目:按照“润州区基层慈善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润州区企业认捐冠名慈善资金接收和鼓励办法》规定,下拨给街道、工业园区临时救助资金29.2万元(2012年1月下拨),下拨给认捐企业临时救助资金21万元,下拨给社区慈善超市及敬老院临救资金21.6万元,均由区本级支出。这些专项资金,由基层单位建立制度,专款专用,有效地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
8、“公益援助”项目:按照党和政府有关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援助区民政部门兴办的区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0万元。
上一篇:2006-2010年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公示 下一篇:关于2012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对市区特困家庭实施救助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