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4月21日(周四)上午9:30
地点:一楼会议厅
同志们:
慈善一日捐作为慈善事业募捐资金的一种形式,已经连续开展了十一个年头。实践证明,这是社会各界能够承受、乐于接受、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的一种募捐形式,也是我区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区慈善总会的努力下,我区的慈善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和进步。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区慈善总会通过中国社会组织5A级评定,今年3月又授予“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说明在推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的同时,区慈善总会自身建设也在不断完善。对于这些成绩,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刚才,祝区长就全区慈善工作和“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了很好的动员部署,我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落实。刚刚闭幕的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我国慈善事业的首部法律,备受社会关注,“慈善”也成为今年两会的热词之一。在贯彻落实慈善法这个大背景下,如何谋划、发展、促进我区的慈善事业,做到“依法促善”我讲三点意见,和大家一同探讨。
一、“依法促善”要深化认识、与时俱进
新的历史条件下,慈善事业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作为促进慈善发展的关键少数,我们对慈善事业的认知,也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更新。
要认识到慈善是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力量。“十三五”期间是我们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阶段。近年来,我区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为主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城市中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弱势群体。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扶弱势群体方面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慈善事业“补短板”、“救急难”、“兜底线”的重要补充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注入强大动能。
要认识到慈善是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的应有之义。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的“共享发展”,核心就是增进人民福祉、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慈善法》将慈善定位为“大慈善”,即现代慈善,不仅包括传统认知中的扶贫济困、扶老救孤,还包括其他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比如救助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可见现代慈善事业已经与促进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慈善事业作为社会财富和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方式之一,可以引导民众将爱心转化成社会行动,实现先富带后富。
要认识到慈善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强富美高的“新润州”,“高”是指社会文明程度高。现代慈善事业,既是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弘扬,也是现代文明发展的需要和重要标志,它所倡导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他人关爱、对社会负责的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致的。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广大群众增强奉献、友爱、互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道德素养、提升精神境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二、“依法促善”要完善机制、激发活力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慈善事业已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下步工作,我们要抓住《慈善法》实施的机遇,乘势而上。
一要壮大慈善网络。《慈善法》对过去基本上由官方部门实施的慈善公募权予以松动,对诸多慈善组织进行赋权,一松一放,给了民间慈善组织更大的生存空间,必将促进慈善的开放与多元。我们要看到慈善组织发展利好的趋势,按照政府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大力发展公益性慈善组织和基层慈善组织,努力把慈善事业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街道、社区、和企业,着力构建类型多样、分工协作、扎根基层的慈善服务网络。
二要完善慈善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慈善募集、捐助、使用、监督和信息公布制度,健全以捐赠为主、政府投入为补充、社会广泛参与的慈善机制,切实增强慈善救助能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引导从业人员安心慈善工作,热爱慈善事业。要树立“经营慈善”的理念,善于运用市场化策略,促进慈善资金保值增值,促进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要提高募捐能力。慈善资金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前提,是做好慈善工作、实施慈善救助的物质基础。《慈善法》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慈善法最关键、最核心、最具有‘含金量’的就是税收激励,要充分用好这种鼓励激励,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和企业家慷慨解囊、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区慈善总会要坚持走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慈善资金募集道路,在开展好“小额认捐”、“慈善一日捐”等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募捐思路,拓宽募捐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捐赠活动。
三、“依法促善”要精准救助、放大效应
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是发展慈善事业的核心内容,也是扶助困难群众的重要手段。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既要尽力而为、多办善事,又要量力而行、持之以恒,把钱用在刀刃上,实现慈善救助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重点要把握好“三个结合”:
一是在救助对象上,要把“一般性”救助与“重点性”救助结合起来。在扩大救助覆盖面的同时,结合不同时期困难群体呈现出来的不同需求,把病、老、孤、残等群众和家庭作为救助的重点对象,把助医、助学、助老作为重点救助项目,切实帮助最贫穷、最困难、最急需的人群渡过难关。
二是在救助手段上,要把“输血型”救助与“造血型”救助结合起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做好应急性帮扶,更要采取送技术、送培训、送信息等针对性救助形式,不断增强困难群体的自我救助、自我发展的内生能力。
三是在救助效果上,要把“做实事”与“创品牌”结合起来。在加强慈善救助工作的同时,要注重打造慈善救助品牌,推出一些捐赠者与受助者相互“看得见、摸得着、影响大、效果好”的救助项目,打造有知名度、有特色的慈善品牌。
四、“依法促善”要公开透明、合力推进
公开透明,是因为公信力是慈善事业的生命线。区慈善总会作为连接捐赠方和受助方的桥梁和中介,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自律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要提高慈善资金的管理水平,建立和规范慈善工作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户专账管理捐款,全过程监控慈善资金的运作和去向,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及捐赠方的要求,确保慈善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体中去,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信息,使广大群众特别是捐款者知道善款真正落到有需要的人手中。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慈善资金的监管,保障运作安全。要建立健全反馈机制,慈善捐赠款支出以后,要主动向捐赠人进行反馈,确保捐赠人对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具有完全的知情权,提高资助项目的可信度。
合力推进,是因为慈善事业是一项公益性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参与,离不开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扶持力度,把慈善工作作为一项德政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壮大。民政部门作为慈善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牵头抓总,做好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要从财力、物力、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尽可能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广大党员干部要支持慈善机构开展工作,带头参与慈善活动,为群众做出榜样,积极做慈善事业的推动者、实践者和服务者。要动员广大企业和企业家们,饮水思源、回报社会,更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更主动地参与慈善和公益活动,多做善事,多行善举。
同志们,慈善事业是一项播洒温暖、洋溢爱心的光彩事业、幸福事业。发展慈善事业,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是我们的责任所在。让我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润州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润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落实慈善法 传递正能量 推动全区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篇:慈善捐赠 与爱同行